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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關於...」

李柏青 著

 

  去年年底將拙作<換帖>寄給了既晴先生,承蒙他提出批評後又在某些地方稍加刪改了一下,便成為現在這樣的作品。應既晴先生之邀再寫一點關於推理小說的感想以及創作歷程,以下兩點「關於」,寫得可能很雜亂,不過應該都是由衷之見,各位可以姑且看之,也請多多指教。

 

    關於閱讀

  和大多數的人一樣,我的推理閱讀也是從夏洛克‧福爾摩斯開始的,記得那時候國小五年級,讀的是世一出的兒童版,黑色的封面以及一些聳動的插圖;還記得讀完<斑斕的繩子>後(世一譯成<蛇煞星>),我整個晚上不敢入睡,還特別拿了個洗衣籃罩在自己頭上,就怕有條毒蛇從天花板上掉下來。

 

  即使到現在,我還是很難抗拒福爾摩斯的魅力。前幾年去倫敦時,明知道是騙錢的玩意兒,還是花了6磅跑去貝克街221b那間小公寓瞻仰了一番,還買了福爾摩斯和華生造型的pepper & salt罐,當寶貝一樣的帶回台灣,呼!真是無可救藥。

 

    再進一步跨入推理閱讀世界可能就要等到高中時接觸的艾勒里‧昆恩和阿嘉‧克利斯汀了,當時看了星光出版的一套世界排名系列,被<X的悲劇>以及<童謠謀殺案>給深深吸引,立刻大舉搜購這兩名作家的作品,麥田出的昆恩系列大概我都有買到;阿嘉沙的作品當時已經絕版了,只有一些書店還會賣林白出版的口袋型小說。

 

    不過即便我可能比一般人著迷於推理小說,但我一直不敢說我是個推理小說「迷」。畢竟我目前所收藏的推理小說包括謀殺專門店大概也才150冊左右,很多國內十分熱門的作家如卜洛克、史卡佩塔的作品我都還無緣拜讀,而且我很少碰日系作品,除了少數綾辻行人的館系列外,其他作家我幾乎都不熟悉。簡言之,我看推理小說一直都是用一種很輕鬆的態度來面對,偶爾多幾百元時就會去書店買個一兩本,但關於一些相關議題的進一步研究,例如作家的生平啦、推理奇談啦等等就比較不在我的關心範圍內。

 

    所以說,我應該只能算是個推理小說讀者,還稱不上是「迷」。

 

    不過看了那麼多年的推理小說,總算還是有一點心得。我個人的偏好可能和大部分國內的推理迷不同;就我所知,國內本格派的愛好者應該還是佔大多數,尤其像綾辻行人那種「玄奇」本格派,可能因為透過金田一等漫畫的關係,比較容易被大眾所接受。我個人則比較偏好樸實一點的作品,像星光選譯克勞夫茲的<桶子>,很多人都批評說「無聊」、「看不懂」,但我卻始終覺得該書應該是推理小說中的上等佳作,其他像漢密特無名偵探系列也是我相當偏愛的作品。

 

    這樣說好了,我認為每一本推理小說都包含三種元素,即:理性、浪漫、寫實〈就稱為「推理小說三元素」論好了);「理性」可以稱為推理小說的根基,「浪漫」則是推理小說主要賣點,「寫實」則隨著作者和讀者的偏好有所變動。這三種元素會互相消長,有時候「浪漫」過頭,「理性」和「寫實」就相對弱化〈我一直覺得館系列是這種情況的代表);同樣的,太過寫實的作品,其「浪漫」和「理性」成份也會弱化(畢竟現實世界並非全都是理性的,這方面的作品可能就會偏向犯罪小說)。這三種元素倒沒什麼優劣問題,只是會依不同的讀者形成不同的評論。就我個人來說,上乘的推理小說在於極巧妙的謎題設計,所謂巧妙就是把線索全都清清楚楚地攤在你面前你還猜不到,<X的悲劇>一直是我認為這方面頂極之作;另外一種上乘的推理作品就是用極為交錯複雜的人際關係所建構而成的謎團,阿嘉沙的作品如是,漢密特、錢德勒的作品亦如是;次佳的推理作品就是一個懸疑的謎團,一場精彩的偵查過程,以及一個合理的解釋。

 

我個人較不喜歡的推理作品大概有以下類型:一、雷聲大雨點小:一開頭謎團華麗至極,又是密室,又是不在場,又有魔法傳說,又有家族仇恨,最好再套個奇怪的山莊城堡,然後屍體毫無節制的出現,每出現一具屍體偵探就要故弄玄虛的推理一番,結果還不是等死到最後一個人才知道誰是兇手,然後一堆華麗的設計全都用簡單的解釋帶過,這種小說會讓我有撕書的衝動,范達因的<格林家命案>是這方面的代表;二、解釋不合理:比上面那種類型好一點,可能也是一個超級詭異的謎題,但收到尾巴發現解起來並不合理,昆恩的<西班牙岬角的祕密>是這方面的代表;三、文字遊戲:線索藏在書裡面很小很小的地方,可能是藏在一大段對犯罪現場的描述中,或是藏在很不明顯的語病之中,這種「大家來找碴」的遊戲並不有趣,只是突顯作者設計謎題不用心;四、機關型的謎題:最常見機關型的密室,用什麼線啊、櫃子啊、能面啊撮一撮就可以把門給從內反鎖,這種謎題一點都不公平,因為文字再怎麼敘述也寫不出現場的情況,作者自己可能也只是靠想像去寫,讀者並不一定接得上。

 

    以上都是個人偏好問題,可能會和很多人的偏好有所抵觸,不過這也是推理小說美妙的地方,一百五十年來,一種次文學類型可以發展到今天這種程度,都是靠許多不同風格的作品逐漸堆砌起來的。我想,這種將樂趣建築在屍體上的文學,應該還會繼續下去吧。

 

        關於<換帖>

   

開始寫推理小說是國中,當時我們辦了一本班刊,我就寫了一篇簡單的連載故事,沒什麼推理性可言,大概就是把全班同學的名字都用進去而已。我還記得當時的文書處理是PE2,真的是超級原始的時代。

   

後來上高中有寫過一、二篇極短篇作品,都是模仿之作,不值得一提。上大學以後有陸續寫點小東西,但我一直都是那種起頭熱的,一有靈感就馬上動筆,然後寫大概二分之一之後就開始冷了下來,然後又開始去寫另一個靈感,所以我大一到大三一共累積了三到四篇未完成的小說放在那兒,而且都還是手稿,沒有打進電腦裡。一直到大四考研究所的時候,因為人生乏味,又不會去參加社團活動,所以才開始把以前的舊靈感一個一個整理出來,努力地寫成完整的短篇。

   

<換帖>就是這樣產生的。最初的靈感是大一時,我乾媽跟我說的一個真實故事,那個故事其實就是我寫在<換帖>最後面的那則新聞,帶一點靈異,又帶著社會教育的功能,我當時就有著手將它改寫成比較像推理小說的風格。之後我又在圖書館翻到了一篇短篇小說,內容是說一個很內向的女孩死了,她的老師很難過,一直說這個女孩有心事想要跟他說,父母也都說這女孩有多乖;;最後警方找到了兇手,是一個男孩,他說那女孩曾告訴他,她的老師很討厭,沒事就想接近她,刺探她內心的秘密,而且那女孩還挑逗那男孩,最後那男孩因為想強暴那女孩才失手殺了她。這個小說給了我一種新的想法,人際交往的表面和內在往往是有差距的,一些光明的表面可能只是污穢的假像,而一個人的死亡卻可以把這些平常見不得光的東西全都翻出來。死亡啊,這才是真正重要的問題啊,它可以是一個謎,可以是一個哲學難題,也可以是一個攤牌的機會;推理小說的偵探常常會把死者和關係人間十幾年個歷史挖出來,我也是幹這種事,不過情形可能再黑暗一點。

   

另外,附帶一點,推理小說並不是台灣本土的東西,台灣本身推理創作不是沒有,但並沒有成為一種流行,滿架子歐美日本的推理作品,要發現一本台灣本身的創作根本就是難上加難。縱使有長篇創作,因為欠缺適當行銷,也無法形成風潮。這種「失根」的情形再反映回推理小說創作上,就會發現一種很有趣的現象,那就是很多本土創作小說讀起來都會像翻譯小說,包括我自己在寫小說時也都有相同的困擾,一個句子常常照推理小說的直覺寫出來,但又覺得怎麼念怎麼饒口,整篇小說推理味兒是夠了,但文學性卻大大的低落了。我為了改善這種情況,曾經半年盡量不要去碰翻譯小說,多看一些黃春明、吳濁流、蕭麗紅等等的台灣本土文學創作,希望能讓自己寫的東西看起來本土一點,至於有沒有成功,還要請大家多多指教。

   

既晴先生要我寫一點創作心得,拉里拉雜就寫了一大堆。<換帖>是我很用心寫的作品,或許推理性不是很強,不過應該還不會到「不堪入目」的程度,希望大家讀完後可以多給我一點意見,不管是批評或鼓勵我都會很開心的。我一直覺得,每天翻開報紙就會看到一大堆光怪陸離的社會新聞,每一則都可以發展成很好的推理故事,希望台灣有天能產生屬於自己的本土推理文學類型,在世界推理文壇上佔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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