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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殺意的觀察報告

寵物先生 著

3.殺意的開花(05.11.26 星期一)

(晝)

經過週末的休息之後,相信很多人都可以在星期一精神抖擻地來公司上班──會這麼想的人,真是太天真了。這個週末我絞盡腦汁,希望能找到一個完美的方法,連躺在溫暖棉被裡的睡眠時間,腦中也塞滿了相關的思考。因為這樣,導致這兩天晚上我都失眠了。

現在的我正坐在自己的辦公室裡,努力睜開泛著黑圈的眼眶,盯著那幾份文件和簡圖,大腦仍不停運轉著。雖然已經有許多想法成形,然而總是欠缺那臨門一腳,而無法擬定出一個完整的計畫。

我嘆了口氣,擱下手中的文件,離開自己的辦公室。我想趁午休時間去吸菸室抽根菸。雖然認為自己並不屬於菸槍一族,但如果遇到工作上繁重的壓力,我還是會抽上一、兩根。

從行政部主任室往東走,經過了數排縱向排列的辦公桌後,就來到了通往電梯間的自動門前。

現在是白天,所以那扇門會自動打開──理應是這樣的。然而當我靠近門時,它並沒有開啟。故障了嗎?

很快有個身穿橘色工作服、頭戴紅色帽子的男人靠過來,微微欠身向我說:「抱歉,我們正在做保全系統的測試,因此現在自動門處於上鎖狀態,需要用個人的識別證才能開啟。」看來,他是保全公司派來的技術人員。

我恍然大悟。「啊,對哦,我都忘了今天有做保全測試。」於是從西裝口袋拿出自己的識別證,靠近門旁的感應器後,「嗶」一聲響起,自動門緩緩地往左側開啟。

「不好意思造成您的不便。」技術人員邊這麼說,邊和我一同走出門來到電梯間。

出自動門後,右手邊就是吸菸室了。我正想朝那兒走去。此時,電梯響了一聲到達樓層的聲音──「叮咚」!之後,電梯門朝左右兩側打開。

從電梯裡走出來一群人,數目不少,約有十四、五個吧。這群人幾乎全都是六樓的員工,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出去吃午飯,剛回到公司。由於我經常自己帶便當來,並不常跟其他同事們一起去吃飯,因此對於公司周邊午後人群穿梭的光景較為陌生些。

那群人一面高聲談笑,一面朝自動門走來。我略為瞄了一眼,大部分是行銷部的員工。在那群人的最後一排,我又看到了那令人厭惡的臉孔──那傢伙正在和琳達談笑風生,彷彿在討論什麼有趣的話題。我瞥見他們時,他們也正好轉過臉來,我們的目光接在一起。

無可奈何的我,舉起右手打了個招呼。琳達也對我擺出微笑。

「午安馬克,現在才要出去吃午飯嗎?」

「不,我吃自己帶來的便當,現在想去抽根菸。倒是……妳的辦公室不是在五樓嗎?」我用手指比了比下方,示意自己的疑惑。

「凱文要給我一些個人資料,所以我上來向他拿。」她往旁邊的男人比了比。「啊對了,有一件事想問您。我剛剛跟凱文正在閒聊,他跟我提到一件事。他說昨天跟安娜拿的臨時識別證好像搞錯了,那張卡是五樓專用的,沒辦法在六樓使用。他今天本來想跟安娜換回來,沒想到……」

「啊,安娜請了兩天假,禮拜三才會來上班。」

聽到了這句話,一旁的男人蹙眉。

我趕緊接口。「噢,不過明天應該就可以拿到做好的正式員工證,我到時會請別人拿給他。」

「可是那張舊的臨時證不是也得請安娜幫忙繳回嗎?」他突然插口問。

「那交還給我就可以了,我可以幫安娜繳回。」琳達說,她本人與保全公司也有聯繫。

「好的,我記得琳達妳的座位是在五樓東側的自動門附近,對吧?」

「是的。如果到時我不在座位上,您把臨時證和留言紙條留在我座位上就可以了。」

他點點頭,擺出已經理解的表情,轉身走向旁邊的自動門。

 

真是無聊的傢伙,這種小事也要請別人來問我嗎?難道是不想親自跟我交談,所以才麻煩別人?

我暗自在心中嘆了一口氣,準備朝右手邊的吸菸室走去。

此時,傳來旁邊的一位年輕男職員的聲音。

「咦?這扇門怎麼了,怎麼不會打開?」

「不好意思,現在在做保全檢測,請各位用刷卡的方式開門。」方才的保全技術人員客氣地說。

「呃,怎麼這樣,我剛好把識別證放在公事包裡耶。」

「我也是。」一旁的女職員附和著。「凱文也沒有。琳達,妳有帶嗎?」

琳達微笑著搖搖頭。「我的卡是五樓專用的,沒辦法開這扇門。」

「那怎麼辦,大家剛好都沒把識別證帶出來……大叔,你可以幫我們開嗎?」女職員轉向技術人員說。

「我來開吧。」我走上前,再度從西裝口袋掏出識別證,將識別證靠近門旁的感應器。

「嗶」一聲後,門應聲打開。

「謝謝馬克。」女職員微笑地道謝,其他人也緊跟在她後面,陸續走進辦公室。我則是繼續站在感應器旁。由於自動門開啟的時間很短,一次只有兩秒鐘,這麼一大群人通過絕對來不及,因此我想在門板即將關閉的時候,再刷一次卡。如此重複幾次,等全部的人都通過門為止。

我本來是打算這麼做的,然而並沒有抓準正確的時機。

在門板尚未關閉的狀態下,我就已經刷了第二次卡。感應器上的液晶數位顯示幕上,原本寫著02:00的數字跳了一下,變成04:00。我再度迅速將識別證接近感應器,「嗶」一聲後,上面的數字又跳了一次,這次變成了06:00

這會是什麼意思呢?我不禁好奇起來。

這份疑惑沒有持續多久,我就明白了。因為,上面的數字在約略過了一秒鐘後,變成05:00,再過一秒鐘,變回04:00,之後上面的數字就這麼一直遞減下去,最後當數字回歸00:00時,自動門「嘩」地一聲關閉起來。

我恍然大悟。原來這個保全系統可以藉由連續刷卡的方式,來延長自動門開啟的時間。

真是太有趣了,我不禁又試了好幾次。

不久,那位技術人員似乎是結束了檢驗的作業,走到一旁看著不斷嘗試的我。「怎麼,覺得很有趣?」

「嗯,第一次看到這種功能耶。請問這是第二代系統才有的功能嗎?」

技術人員搖頭。「不是,這是從第一代系統就已經有的功能了。」

「可是,為什麼之前都沒有看到別人用過?」

「因為門禁系統只有晚上才會用到吧,晚上出入的人並不多。」他微微笑了笑。「而且我們給貴公司的技術手冊好像也沒提到這個功能,或許知道的人也沒幾個吧。」

我點點頭。這時,一個問題突然浮現在我的腦海。

「假使在第二代的系統使用這項功能。那麼,當我連續刷卡好幾次後,我的刷卡紀錄就會被存在系統裡面對吧?請問存下來的資料,是我連續刷卡好幾次的紀錄,還是只有單筆的刷卡紀錄?」

「咦?」彷彿對這個問題感到訝異,對方瞠目結舌地看著我。

(夜)

今天回到家時,我的身體也和前幾天一樣,被疲累所堆滿。然而不同的卻是,這些疲累今日從身體湧出時,我卻有一股痛快的感覺。

因為殺害袁浩德的計畫,至今為止在我的腦中又多了一些想法。這些想法已經慢慢結合為一個具體的程序,當一個完整的計畫成型時,也就是實踐我的殺意、向那個人說再見的時刻。今日靈感的來臨,可說是一陣及時雨。

只剩下最後的階段了,我坐在自己的書桌前這麼告訴自己。

首先是凶器,要使用哪一種凶器,才方便把現場佈置成像是自殺呢?由於現在科學鑑識的發達,自殺與他殺之間許多細微的相異處都可以發現。絞殺或是刺殺等強大外力致死的方式,或多或少會在被害人的傷痕,以及施力角度等方面露出破綻。毒殺或許是個不錯的方法,不過毒藥取得的方式也是個問題,購買或是向他人索取等行為都會對我造成潛在的麻煩。

只好用這個了。我拉開書桌一旁的抽屜,取出藏放在裡面的葛拉克十七手槍(GLOCK 17)──這把經常出現在美國警匪片的手槍,由於材質很輕,因此很容易就能上手。來源當然是走私,不過走私的不是我本人,而是我無意間認識的一位軍火販子。

以手槍自殺或許在台灣不多見,但現在是槍枝走私氾濫的社會,也不是不可能發生。以我讀了許多犯罪小說的經驗,使用手槍會牽涉到的科學鑑識,大概就是硝煙反應、彈頭和空彈殼等項目吧。

既然要偽裝成自殺,當然就要備妥假造的遺書。關於這點倒是沒什麼問題,我已經利用週末的時間完成,存在磁片裡了。內容大致是說自己受不了業務的壓力,於是選擇舉槍自盡。雖說用電腦打字的遺書缺乏了那麼點可信度,但在現今這種電腦排版的時代,倒也不會顯得不自然。

接下來,重點就只剩下那個「密室」了。

 

看來首要的問題,還是得突破那個由六樓東側門、二至五樓西側門,以及一樓的保全人員所構成的「大樓密室」。(如圖三)我再度從公事包裡拿出樓層平面圖和大樓剖面圖,繼續白天的思考。

然而,我得先確定一下「破解密室的必要性」。

我殺害他,偽裝成自殺之後,一定非得離開這棟大樓不可嗎?

這問題倒是提醒我一個未曾考慮過的盲點:雖說當時是處於無法逃脫的狀態(姑且這麼假設),然而之所以「無法逃脫」的原因,如我上週五的推論內容所述,是由於夜晚的門禁管制措施所造成。換句話說一到早上,在六樓的我就不是被關在「密室」之中了。這麼說來,我何不在殺害他之後,就直接留在公司裡,等待隔天早晨的來臨?

到了早晨,門禁系統就會解除。我可以自由進出任何一道門,從任何一條路徑走至後門離開,等到過了一段時間後再回到公司,假裝是從家中剛來公司上班。這麼一來,警方應該也不會把嫌疑鎖定在我身上。

不對,我搖搖頭。我竟然忘了一件事──保全人員的「夜間巡查」。

每到午夜一點,就會有一位保全人員逐樓巡查,另一位保全人員在櫃檯守衛。這段期間由於電梯無法使用,因此如果還留在大樓裡的話,一定會變成「甕中之鱉」。六樓就連廁所都會被保全人員巡視,要找到可供躲藏的地方幾乎是不可能。更何況,如果真的有那種地方,那也得連屍體一併藏匿起來才行,否則若巡查人員發現屍體,警方會在短時間之內蜂擁而至,到時就是插翅也難飛了。

然而,如果真要把屍體藏匿起來,會牽涉到現場與屍體狀況不符的問題,這樣或許又無法瞞過鑑識人員的眼睛。那麼,就在隱蔽的地方殺了他如何?不行呀,這對警方而言會很不自然啊。當時已是深夜,為何死者會想在這麼隱蔽的地方自殺呢?警方一定會這麼想的吧。這麼一來,就無法達到偽裝自殺的目的了。

左思右想,怎麼樣都得在殺害他之後,在午夜一點前離開那棟「大樓密室」才行。

要如何離開呢?

我把造成密室的「三道牆壁」標在紙上,再一個個考慮突破的方法。

首先是一樓櫃檯的保全人員。由於他一直在一樓監視著,因此我無法走西側的樓梯至一樓,從正門離開。這道牆壁要如何突破呢?唯一可以想到的方法就是支開他。然而無論用什麼方法,都免不了要與他接觸,這麼一來,就會在他的記憶裡留下可供警方追查的線索了。至於他會不會自行離開,比方說,去上洗手間呢?有可能會,但無法確定。而且如果要知道他何時去上洗手間,必須得躲在他看不到的地方監視他才行,一樓樓梯間附近並沒有這種地方。

至於第二道牆壁,也就是二至五樓西側的自動門。需要有那些樓層的識別證,才能打開那些門。殺害袁浩德的日期,我設定在三、四天後,以便有充裕的時間準備。要在那之前申請到其他樓層的識別證,並不是很困難,因為核發下來大概只需要兩天的時間。然而,這麼做會有一個潛在的危險,就是會留下申請的紀錄。到時若警方根據識別證這條線索循線追查,那我就會成為被懷疑的對象。

那麼,跟別人借識別證呢?雖然不會有紀錄,但借我的人因為持有該樓的識別證,一定會被警方調查。到時他一定會把借我識別證的事說出來,這樣一來,我依然會被警方懷疑。

那麼第三道牆壁,也就是六樓東側的自動門又如何呢?那扇門由於保全系統具有紀錄刷卡的功能,因此在作案後,使用自己的識別證從那兒離開,無異是自掘墳墓的行為。

如果不是使用自己的識別證,而是袁浩德,也就是被害者的識別證呢?

被害者死前曾由這扇門進出──或許可以使警方作出這種推測。因為東側電梯間有一間吸菸室,死者會出入那扇門並不奇怪。

然而,如果識別證沒有留在死者的口袋或身旁,一切都是白搭。警方很快就會知道,是兇手使用被害者的識別證出入這扇門。如果將犯行現場改在自動門附近,而我開門之後將識別證立刻塞入死者口袋,那又太容易被警方看穿了。

殺害他之後,拿起他的識別證跑到東側門口開門。從這個時間起算,跑回死者身旁,將識別證塞回他的上衣口袋,再跑回東側門口進入電梯間為止,門都要一直保持開啟。如果殺人現場在他的辦公室,門需要開啟多久時間?

我看了看樓層圖,他的辦公室和我的辦公室一樣,到自動門有三十八公尺的距離,來回一趟就是七十六公尺。若以一般人百公尺十二至十四秒的疾奔速度來看,至少需要九秒以上。若將折返時,還得將識別證塞回死者口袋的時間考慮進來的話,至少也需要十一秒吧。自動門有可能開著十一秒而不關閉嗎?

這時中午樓梯間的情景,就像午後驟起的雷聲般,突然打進我的腦海。

公司的保全系統,不是可以藉由連續刷卡來延長開啟時間嗎?

當時那位穿橘色工作服的大伯,是這麼回答的:「即使是連續刷卡,紀錄時也會當作只刷過一次。此時紀錄的時間,則是第一次刷卡的時間。」恐怕知道這項功能的人也很少吧,警方會想到那方面去嗎?

看來這道牆壁是可以突破的了。好,就這麼辦!

此時,糾纏在我心中已久的陰霾,頓時一掃而空。我止不住嘴角的笑意,慢慢露出潔白的牙齒。

袁浩德,恐怕這回是我贏了。

而且,你再也沒有扳回來的機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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