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帖

李柏青 著

 

8

    寒冬之後,便是暖春。陽光從落地窗透進來,曬暖了整間辦公室。

    常清並不喜歡陽光,他將窗廉拉上,打開燈,開始閱讀報紙。他始終堅信,一個專業經理人的一天,應是從閱報開始。

    但,今天他並沒有去看頭版、政治版或財經版,而是直接翻開社會版,斗大的標題印著:「為友報仇  法官判無罪」,內容如下:

 

 

    〔本報訊/記者李天暘〕日前轟動一時的正文集團副執行長胡常清為友復仇案昨天宣告落幕,崙底地方法院做出第一審的判決,認為胡常清因遭陳添順攻擊,方才以蝴蝶刀自衛,雖不慎失手將陳添順殺死,但因符合刑法二十三條「正當防衛」的要件,因此得以阻卻殺人行為的違法性,最終判決胡常清無罪。崙底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對此一結果表示接受,並表示將不會提起上訴,喧騰多日的「為友復仇案」在此畫下一完美的句點。

    這件「為友復仇案」起因於今年年初在崙底發生的「陳連宏命案」。死者陳連宏為「連宏貨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於今年一月六日清晨被發現陳屍於崙邊橋上。據警方研判,陳連宏應是先受中型載貨車撞擊後,再被貨車從身上碾過,以致全身多數骨折而當場慘死。由於案發現場為交通往來便捷的省道,案發時間又是深夜,加上當時連日陰雨,線索幾乎流失殆盡,因此警方對此案並不存希望,僅是虛應故事而已。

    正文集團副執行長胡常清為死者多年好友,對警方辦案的消極態度甚為不滿,便私下進行調查。當日胡常清本欲往崙邊某間麵店吃午餐,卻發現本應於每天早上四點半送至麵店的麵條,當日並未送到,負責運送麵條的正是「連宏貨運公司」的司機陳添順;胡常清覺得事有蹊蹺,遂前往陳添順家探訪。經一番周旋,陳添順終於承認是因為虧空公司運費,被董事長發現,該日清晨四點開車經過崙邊橋,見陳連宏一人獨行,認為機不可失,方才痛下殺手。

    陳添順表明自己犯罪後,並無悔意,竟又企圖說服胡常清助他取得「連宏貨運」的董事席,並願以所虧空的款項為代價。這項提議被胡常清嚴辭拒絕,並對陳添順曉以大義,希望他能前往自首,豈知陳添順見胡常清拒絕合作,當下兇性大發,取汽車拐杖鎖攻擊胡常清,意圖至其於死地。兩人於屋內扭打,最後胡常清取出陳連宏生前所贈的蝴蝶刀刺穿陳添順的咽喉,陳遂當場斃命。

    承審本案法官在判決中表示,依勘驗結果顯示,案發現場十分凌亂,到處有遭重物擊毀的痕跡,加上被告(胡常清)左手骨折及全身多處受傷等證據研判,被告當時遭陳添順以拐杖鎖攻擊,隨時有生命危險,情況危急,因此以蝴蝶刀殺害陳添順,應符合刑法二十三條正當防衛的要件。法官並於判決結論中表示,「為友復仇」雖非目前法秩序所允許,但被告與陳連宏深厚之友誼,確實令人動容,因此判處被告無罪,應無悖於社會之善良風俗。

    根據本報獨家專訪胡常清,胡表示一月六日清晨「陳連宏命案」案發時,阿宏曾託夢給他,叮囑胡要好好照顧他妻子,並指示他要將蝴蝶刀隨身攜帶,以防不測。胡常清夢醒後便接獲陳連宏死訊,使他相信這一切冥冥中自有注定,因此下決心要找出兇手,為好友報仇。胡常清表示,私下去找陳添順是迫不得已的行為,他曾向警官張天行指出陳涉案可能,但張警官卻不相信,迫使他只得自行前往蒐證,險遭殺身之禍。

    崙底一帶民眾對胡常清為友復仇的行為均表示,雖然殺人是不好的行為,但能為朋友這般赴湯蹈火,確實是令人敬佩。據當地居民指出,胡常清和陳連宏是換帖的好兄弟,相識二十餘年,患難與共,深厚的友誼是崙底的精神表徵,關於這次胡常清為友復仇,居民均表示並不意外。

 

    常清冷笑一聲,將報紙丟在一旁。

    他曾憂心那些不為人知的事,會因阿宏的死而曝光;然而現在,媒體已經完全在他股掌之中,他將繼續戴著這頂「為友復仇」的光環,受到崙底人的尊重與崇敬。

    原木的辦公桌上放著兩張紙件,他在其中一張上簽了名。撥內線電話叫祕書進來,將兩張紙件送出去。

    簽名的那張是秋雪轉讓所有「連宏貨運」持股的轉讓同意書,阿宏並沒有其他親人,他所有的財產都由秋雪繼承。

    另一張不用簽名的,是他和秋雪喜帖的樣本。

    常清嘆了口氣,站起身走到窗邊,掀起窗簾一角,看著窗外的景致。

    這裡是三十層高的辦公室,可以俯瞰整個崙底盆地。

    事情都結束了吧,他想。

    那天,他離開「連宏貨運」後,馬上驅車前往崙邊陳連宏的豪宅,秋雪一如往常如餓狼般壓榨著他的身體,因此,當他離開陳宅時,已是雙腿酸軟,精神不濟。崙底路上,他忘情的狂飆著,回味著那種空虛和激情的快感。

    忽然間,一個人影漸漸從路的那頭向他這個方向走來,常清不用看太清楚也知道,那是阿宏。

    他為什麼現在會在這裡?他不是說他都是做到五、六點才回家嗎?他帳查完了?不可能,那麼多不可能那麼快查完。他累了,要先休息?不,阿宏工作起來是不會累的…

    阿宏提早了一個小時回家…莫非是…

    車和人越來越近,車燈下,常清可以看到阿宏銳利的眼神正直視著他。

    停車?開過去?他知道多少?是碰巧早點回家?還是別有意圖?他知道我偷他老婆?還是他知道我汙他的錢?我們是換帖的…什麼事都可以說不是嗎?不、不,女人和鈔票說不得…怎麼辦?撞死他?逃走?停下來?還是…

    阿宏並沒有閃避,他立在那兒看著休旅車向他正面疾衝過來,然後在最後一秒向右一個急轉,從他身邊擦過去,將他的右腿給撞斷了。

    阿宏在想什麼?

   「他一定以為我會停下來…以往都是這樣…我只有向他屈服的份…」

    那我又在想什麼?

    「要是每個人都知道他自己在想什麼那就好了。」常清心裡想著。


~全文完~
《本文曾刊載於推理雜誌第261期 & 第二屆人狼城文學決選作品集 <純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台灣推理夢工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