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紅線

寵物先生 著

8

我那時第一次看到把手銬銬錯手的刑警,當時還想,不會是剛入警界的菜鳥吧?

啊,老婆,妳回來了,不過是去關個瓦斯,怎麼接個電話就跟朋友聊起來了呢?還敢說我怠慢客人……

哦,原來是去找這本啊,我錯怪妳了。

先生,這是我昨天去跟當時的組長借的,相關人士的問案記錄。抱歉剛剛沒提到這個。裡面有一些關於案件可供補足的地方,你可以參考看看。

(范子青 四十三歲,「維多」店長)

我不是什麼媽媽桑哦,請叫我店長。

什麼,程剛明?啊,你是說小翠吧!對對,他在我們這裡還挺紅的。

刑警先生應該打聽過了吧?我們這裡的「小姐」全都是男扮女裝,也就是日本玩的那種「人妖酒店」。不過感覺像真的一樣哦,要不要試試看啊?老娘我可是親自挑選貨色,絕不會讓客人有格格不入的感覺。啊,那邊那個是例外啦,他叫阿惠,身材四肢是豐滿了些,不過很親切,所以我就把他留下來了,而且還是有客人喜歡這種的。嘎哈哈哈哈!

很驚訝吧,這裡看來像女人的全都是男人;相反地,看來像男人的也全都是女人。刑警先生大概不知道日本的寶塚劇團吧,裡面有很多扮男裝的女演員,我的妝和行頭都是模仿她們。那邊那個像小男生的女侍也是,她叫若俊,是個能幹的好孩子。

對了,我打算在高雄開一家分店,到時還要請你們那邊的同仁多方照顧啦,店名就叫「維多利亞」。有想到什麼嗎?對,Victor/Victoria就是電影《雌雄莫辨》的原名啦!你說,是不是很絕啊?嘎哈哈哈哈哈哈……

我在三年前研究所剛畢業時,跟父親說想來台北一個人生活。還有,順便表白了自己是雙性戀,想去人妖酒店工作。

結果當然挨了結實的一巴掌。

我小時候的父親,其實跟一般父親沒兩樣,甚至還更為嚴厲。他從不會叫我去做這做那,但只要我一做錯事,他就會拿竹條抽打我,從不跟我講道理。他很早就成為一家公司的大老闆,對待孩子就像對待部屬一樣,從不手軟。我印象中除了頂撞他幾次被吼回來之外,沒和他好好說過幾次話。因為我畏懼他,覺得他不是一個可以好好溝通的人。

但是那天挨了一記後,我也不知是吃錯什麼藥,劈頭就罵你他媽的老古板,老子男女都喜歡有什麼不對?老子男女都想當有什麼不對?老子想愛世上更多的人,當男人就愛女人,當女人就愛男人,有機會成為每個人心靈的支柱,這樣有什麼不對?總之說了一長串,他也聽得瞠目結舌。

最後他轉身背對我,只說了幾句話就進入自己房間:

「社會這怪獸是殘酷的。請至少保有一般男人的外衣,儘管對你而言,那只是外衣。」

那天晚上我在棉被裡哭了。我想起小時候母親硬要我矯正慣用手,被父親喝斥的情景。

他沒有扼殺我的信念。

他想告訴我,他因愛我而支持我,但不希望我因貫徹信念而葬身在社會的價值觀裡。

(楊若俊 廿四歲,「維多」侍者)

是的,我跟小翠算有點交情,不知您想要問什麼?

他在我們這裡是兼差的,時段是每週一、三、五的晚上九點到隔天三點。他的正職我有聽他提過,好像是保險業務員吧,每週一、三、五從公司下班後,就直接從公司趕到這裡上班──不覺得很累嗎?早上十點上班,凌晨三點下班耶!到家裡應該都三點半了,根本就是除了睡覺時間都在工作吧?我問過他為什麼要這麼累,他那時回答我,說是和父親的約定。

在我們這裡做陪酒的,大都是因為對自己性別不滿意,或是純粹喜歡穿女裝的男人,所以我都會開玩笑地喊他們「姑娘」,可是小翠非常不喜歡我這麼叫他。事實上,我也覺得他的個性不只是單純娘娘腔而已,他還曾經幫忙把胡亂鬧事的客人拖進廁所痛揍一頓呢,可是他又那麼白皙漂亮,很適合穿女裝。所以我認為,他應該是具有相當中性的特質吧,就像《魂斷威尼斯》裡的伯恩‧安德森,或是韓星李準基那樣。

所以,當我知道他和那位蔡先生在交往時,也沒有很驚訝。他就是給我一種可以自由周旋在男女之間,自由戀愛的印象。

禮拜五嗎?啊,那天他的確有點不一樣。他一反常態,沒有提公司的大包包,背了個小肩包就過來,所以我猜他應該是跟公司請假。而且來了一下就早退回去了,我本以為他會直接請假不來的……

星期五的行動流程是這樣的。

早上我幫小鬼留了字條,拿出數位相機拍下他的相片。隨後要前往圖書館,因此穿著輕鬆的衣服,但是因為中午即將前往葆連科技大樓,因此我在肩包裡塞了一套公司穿的廉價西裝。

我穿上與昨日相同的T恤和牛仔褲,隨後在肩包裡塞了一套衣服──那是工作的時候穿的。

前往圖書館發信,中午在圖書館廁所換上西裝後,搭公車來回大樓與秘密公寓裝設竊聽器,然後再搭公車回圖書館換回T恤和牛仔褲,收信並發第二封信。我一向堅持什麼場合穿什麼樣的服裝。那天換下來的衣服就放在肩包裡,因此西裝都弄皺了。

身上是工作時穿的廉價西裝,雖然皺巴巴的,不過在這種場合應該夠體面了。

從圖書館出來後,我因為嫌回家麻煩,直接搭公車去上班的酒店「維多」。因為午夜十二點就是信裡約定的交易時刻,因此我向若俊請求早退。並且因為沒有帶陪酒的套裝,而向店裡借了衣服。

「小翠今天還是穿自己帶的衣服吧?」「不,我跟店裡借衣服。」

我知道蔡維訊晚上大都留在公司。所以十一點早退後就前往大樓附近的便利商店,假裝在店裡聽隨身聽,藉以竊聽辦公室的一舉一動,順便買些手套、膠帶和粗繩之類的物品。由於我酒店下班後都去那家店買東西,算是常客了,就算在裡面邊聽隨身聽邊流連也無妨。

剛明乘著午夜吹拂的涼風,步出便利商店。坐在櫃檯後方,剛換上班的男店員向他揮手道晚安,他也微微點頭致意。

等快要到交易時間,我步出便利商店,碰巧遇上也從酒店早退下班的韓小姐。隨後就前往交易地點襲擊司機。問我為什麼要襲擊他?因為我在竊聽時感到很生氣,他竟然不自己來付贖金,襲擊司機只不過是個逼他出面的手段,況且我用的是電擊棒,並沒有造成很大損傷。

他立刻從樹叢中現身,在司機尚未回頭時,便衝上前將手中的東西朝司機的背頸擊去。

最後我在凌晨一點回到家,和小鬼玩遊樂器到早上七點才睡。

大致就是如此。作家先生,至於星期四或星期六的行動流程,你可以自己重組看看。

(紀緯明 廿八歲,葆連科技行政助理)

噢,程剛明的確是我大學同學,他那時算是個風雲人物吧,長得很帥。不過我跟他比較不熟,所以那天他出現在公司裡,真的很令我驚訝。

不過他身上穿了一套皺巴巴的西裝,我那時還想,保險業務員怎麼都不注重自己的門面。

你說,他是為了在董事長室裝設竊聽器,才藉口進來找我的?呃,不會吧?這麼一來,我好像有印象,他曾經問我董事長辦公室在哪裡……該不會是我害的吧?可是……他要怎麼進入上鎖的辦公室?

我從回想中驚醒,在梳妝台上隨手抄起一樣東西丟向壁櫥。「鏗鏘」一聲,一串鑰匙摔落地面。那是他複製給我的,上頭掛有辦公室,和用來金屋藏嬌的公寓房門鑰匙。

我本來就有蔡維訊複製給我的鑰匙,因此進出那兩個地方裝竊聽器易如反掌。

(蔡維訊 卅五歲,葆連科技董事長,傷害案被害者)

我真的會被你們警察害死。不知是哪位走漏消息,現在不僅我老婆,全公司上上下下都知道我跑去人妖酒店消費,還跟那裡的一個人妖交往,甩掉對方後被打的事。唉,已經不是丟臉兩字可以形容。

說來我現在會躺在醫院,也拜警方所賜。你們發現我房間有竊聽器,推測歹徒可能會從南側進入,要變更警力配置也不跟我說,早知道南邊有警察守著,我就照著字條上的指示乖乖過去了。結果你們還一大群人跑過去那裡,我和幾隻貓乖乖待在北側,最後被那混帳用球棒打。

早知道他是程董的兒子,我就不會去碰他了。馬的咧,當時只是覺得好玩,結果卻玩出火來了。我承認配給他鑰匙是我不對啦,但是誰會想到他會去那兩個地方裝竊聽器啊?而且我竟然不知道,他家離那棟公寓那麼近。嘖,早知道就向他把鑰匙要回來了。

唉,千金難買早知道。不過組長你一定要相信我,我只是覺得好玩而已,絕對沒有同性戀傾向……喂喂,你那什麼臉啊!

他到達交易地點後,立刻看見貼在垃圾桶上的字條。上面指示交易地點變更,要他在十分鐘內趕到南側入口。

那張垃圾桶上的字條當然是我貼的,當時以為南側沒有警力部署,目的是為了將他引至那裡談判。結果人算不如天算,警方發現了竊聽器的存在,來個將計就計。

我徹底看錯了蔡維訊這男人。原本以為他跟我一樣,有著相同的信念,是可以共度人生的伴侶,沒想到他只是覺得跟我這種人在一起很好玩……我想他自己也羞於向他人啟齒吧?所以一開始才會隱瞞警方關於我的事。我從竊聽器聽到組長詢問那些酒家女的名字時,真的嚇出一身冷汗,很怕自己被抖出來呢!結果當然是鬆了一口氣。那時我剛起床,聽著聽著就完全清醒了。

「所以那些女性也有嫌疑。麻煩你把她們的背景資料,大致跟我說一遍。」剛明開始因緊張而冒冷汗。

我那時會綁架他的孩子,完全是因為一時脫軌。之後我看到處在呆滯狀態的父親,才想要利用小孩誘出他,對他進行報復。沒想到,隨著與達安的互動越來越多,讓我得知他是缺乏父愛的孩子。

所以我想讓綁架的戲碼繼續下去,以補足達安欠缺的那一塊東西。如果達安知道父親為了他冒著生命危險親自送贖款,還是會高興吧。沒想到,從竊聽和回信的內容,讓我一再對他感到失望。

最後我原本只是想把孩子還給他,沒有要拿球棒毆打。後來會這樣做,原因有兩個。

第一個原因,跟我最後一次竊聽的內容有關。

「我、我才不要!要是像司機那樣,被綁匪襲擊怎麼辦?」

達安到底是不是他的孩子?唯一支持我的父親被他奪走,這次他想徹底摧毀自己的父親形象嗎?我當時心底湧上一股無名火。他再也不是我曾愛過的男人,只是個眼中只有錢和自己的窩囊廢。

第二個原因,當然是因為達安不見了,我在家裡到處找不到他。

後來才知道,他只是趁我熟睡時跑到隔壁去玩。

不過當時我逃出家裡是正確的,因為小姐曾被叫小趙的刑警盤問過,知道綁架的事,因此知道達安是被綁架的小孩後,立刻報警了。

(韓孟翠 廿七歲,「甜心」陪酒女郎)

刑警先生,我跟你保證,那個叫小趙的便衣第一次問我時,我真的不知道我鄰居在「維多」工作……真的,那家店很有名。當然也不知道他是綁架犯,知道就不會跟他講那麼多了。

不過,我覺得他不是壞人。在知道他所做的事之後,我甚至有點感動。蔡維訊那個窩囊廢……啊抱歉,我失言了。蔡維訊被他打傷,完全是咎由自取。我也可以理解他當時對我說謊,說自己在便利商店打工的心情。我不過是在特種行業上班,他的話,想必更難以啟齒吧。

這麼說來,我想起一件事。禮拜四那天,我和他在公寓房門口碰面兩次,第一次是初次見面,很快就道別了,第二次剛好我們各自回來,正要進入房間。那時我看他懷裡捧著好幾包洋芋片,心想這個人怎麼那麼愛吃零食,本來想幫他拿進房,被他婉拒了。然後當他打開房間的鐵門時,突然傳出一陣哭聲,讓我們都感到很尷尬。我認為那一定就是小孩的哭聲,而那好幾包洋芋片,想必是他買給孩子吃的。

對了,我在店裡的名字叫小孟。若以後有機會來「甜心」光顧,歡迎指名我喲!

我最感震驚的一刻,莫過於我看到那張名片。

彷彿一陣落雷打入腦海,剛明呆坐良久,一時無法回神。

我吃驚的不是她是酒家女這點,而是她竟然會有我的名片。聽她說,是因為問話的小趙出示名片詢問,後來竟忘了帶走,她才收起來的。當時隨手放在自己的名片夾,沒想到掉出來剛好被我看到。就在那時我也同時意識到,她被警方盯上了。

在這僅三日的犯罪生活中,我最在意的就是她。

我一直覺得我跟她一定有某種宿命,緊緊牽連在一起。禮拜四凌晨在酒店大哭的時候,還有看到類似月老紅線的幻覺。那時我拿筷子的左手小指一直顫動,好像紅線的另一端,就綁著宿命之人的右手小指一樣。後來經過那流浪漢老頭的催化,當我看到她時,就直覺一定是她沒錯。我還想說她會不會也和我一樣,正對誰進行著報復行動,最後,我們因犯罪而結合……

不過上述這些事情,到頭來只是我的妄想罷了。

說到那老頭,最後我被捕時又現身了。哈哈,他還是不改騙吃騙喝的習慣,竟伸手跟刑警要錢。









 


「以上,就是我跟我太太相遇的經過。如何,作先生?很特別的經驗吧。」

我停下用筆記型電腦打字的手,抬頭望著眼前的男人。

看他現在的長相,實在很難想像十年前撲朔迷離、安能辨雄雌的模樣。不知是否歲月的痕跡,抑或是與女性結婚使他的男性特徵加重,現在看上去只是個普通的中年男子。

而且,在太太去廚房關瓦斯,他開始跟我講述的時候,我完全被那句「那麼就從十年前的某一天,我被一個壞男人給甩了的時候開始講起」這句話給嚇到了;再加上他的自述主角是個陪酒的,因此一開始我完全以為,他是在講他太太的故事。

最後我才察覺,他從頭到尾都在講自己的事。其實跟「剛明的記事」相對照,事情始末就很清楚了。

「對了,」我得做個總結。「請問你被捕後的情況是?」

「審判時,法官考量我的動機並非全然出於惡意,且偵訊時坦承不諱,被害人是咎由自取等因素,因此從輕量刑,判處八年的刑期。我在四年後獲得假釋。至於出獄後,我們夫妻倆是如何再度碰面,並且熱戀、結婚,那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哈哈。」

「關於那段故事,就由我說給作家聽吧!」剛從臥房拿回一本問案記錄,坐在我身旁太太說道。

「啊,關於你們的故事,我想下一個標題。請問有什麼建議嗎?」

「〈犯罪紅線〉如何?」程先生提議。

「啊,是不錯。不過嚴格說來,這個故事的紅線完全都是幻想……」

「不,是實際存在的。」

我被這句話嚇了一跳,因為他的語氣斬釘截鐵。

「那個流浪漢老人的確扮演月老的角色,我們就是因此結合啊。」太太在一旁幫腔。

「而且,除了他手上把玩的紅色線球,還有一個實際存在的象徵,緊緊繫住我倆的雙手。」

「象徵?」我疑惑了。「請問……是什麼?」

夫妻倆沒有立刻回答,良久,先生才低語:「看來你還是被職業的既定印象給誤導了啊。」

啊。

「是……『手銬』嗎?」

「沒錯。」程先生看著一旁的老婆微笑。「對吧,周華琳女士?」

被韋固給弄傷的女孩,長大以後成了韋固的妻子。

程太太也笑瞇瞇地說:「當時我從遠方看他揮動球棒的樣子,認定他和我一樣是左撇子,所以才把我的右手和他的左手銬在一起。絕不是像他剛才說的,我是個會把手銬銬錯手的菜鳥哦。」

也因此他們當時會在月光下,將男方的左手和女方的右手緊緊相連,織就這款「紅線」的象徵吧。

祝福你們。

我打算在離開這棟公寓前,順道拜訪他們提到的樓下那對夫妻。

「醫生與護士的組合」聽起來沒什麼稀奇,不過……

哪一個是醫生,哪一個是護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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