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

李柏青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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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尤認識了十幾年,有時候我給他一些幫忙,有時候則是他幫我,不過前者比較多。他算是個還不錯的警察,經驗老道,手段靈活,不過這次他給掛的保證,好像不太有用。

我花了兩個星期的時間,走遍了台北所有的色情場所,一開始是萬華、西門町一帶的小型娼館,然後將範圍擴張到文山、台北縣一帶的油壓、伴唱KTV等,接著是東區、林森北路上的高級酒店和俱樂部;我另外請記者朋友查了一下應召站的情形,並上網在各援交色情網站詢問,甚至還跑去三重新莊向那些歐巴桑流鶯探消息,得到的答案一律是:沒看過,沒聽過,男的沒有,女的也沒有。

那天我依照所謂的「好康到相報」,又走訪了幾間隱密的私娼寮,這些地方近幾年正快速地「國際化」中,賣的女孩有來自中國的、來自越南的、還有從俄羅斯來的金絲貓,但原住民女孩仍佔了相當的比例,有時候媽媽桑會直接跟你說沒有見過郭美珠,有時候就直接拉一個原住民女孩坐在你大腿上。

我在豔陽下走了一個上午,除了剛剛那個女孩豐滿的胸部外,沒有任何的收穫。我找到一家開冷氣的小店,將沉重的背包甩在椅子上,在菜單上圈了一份排骨飯,然後裝了杯免費的紅茶;我站在鐵桶前快速地喝完,然後又裝了一杯,帶回自己位置上。

電視上播著電視臺主播劈腿的新聞,男的大罵這個國家都瘋了,女的則逃出國,哭著求大家放過她。

我將背包裡的活頁夾拿出來攤在大腿上,重新檢視警方的每一份報告。

第一份是報案記錄,報案者是一對半夜在河堤談情說愛的大學生,時間是二點三十五分,他們表示就看到汽車從橋上衝下來,並沒有其他特別的地方。第二份是法醫報告,這是所有非自然死亡都必經的程序,不過這起事件是意外,因此法醫程序也就沒那麼嚴謹,除了確定死因為溺斃和測量血液酒經濃度外,大概就是一些死者身體外觀的敘述:賴彥輝今年二十七歲,身高一百七十三公分,體重六十九公斤,身體正常無缺陷,四顆臼齒有矯正痕跡,額頭上有碰撞傷,推測是因撞擊方向盤所致;左腿上和後腰有傷疤,左手指尖有厚繭,此外手腳和胸口還有數處瘀青,應該都是車輛落水時撞擊所致。

下一份報告就是警方的職務報告,警方大略尋問的附近的居民,大部分的說詞都一致,二點半左右先是一聲巨響,然後是很大的落水聲,不一致的說法是當時睡得太熟,沒有聽到聲音。車牌的名字是賴彥輝,他沒有犯罪前科,也沒有任何酒駕的記錄,車上的空酒瓶和血液中的酒精則清楚地說明了事情的原因,檢警雙方都判斷這起事故為意外,全案由檢察官簽結。

最後幾頁是照片,包括被撞毀的護欄、車頭稀爛的裕隆小尖兵、略顯浮腫的仍可辨識的屍體、幾張屍體受傷部位的特寫等等,後面還有證物的照片,包括已空的威士忌酒瓶、半滿的玉山高粱、磨損的皮夾、身份證和駕照的特寫、七星的菸盒、貼著裸女的打火機、黑白相間的火柴盒、台北市路邊停車收費單、路上發的低利貸款名片、郵局的提款卡、還有一張IC電話卡…車上還有一堆垃圾。

沒有看到行動電話,這或許是他有電話卡的原因。

這些都不能幫我辨識出賴彥輝的身份,不能告訴我他住哪裡,更不能告訴我他那個小表妹現在到哪兒去了。

我喝完了我的紅茶,但我的飯還沒送上來,當我正準備去裝第二杯茶時,一個念頭快速地從我腦海中閃過,我回頭翻了翻報告,確定我所看到的資訊,然後頭也不回地跑出了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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