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難雜症事務所(2)─十二字批言

李柏青 著

後記

    先引一下寵物先生在謎思推理報幫我寫的介紹,寵物先生是台大推研的元老,不過以前未曾謀面,看到這篇介紹,很感謝他的抬愛。

 

http://web2.tmu.edu.tw/b8801132/mysteryexpress/archive/topic/taiwan/(2)061020.htm

 

    這篇<十二字批言>是疑難雜症事務所的第二篇,但也算是比較實驗性的一篇,誠如寵物先生介紹所寫的,我主要想寫一下「安樂椅神探」和「字謎」這兩個元素,所謂「安樂椅神探」顧名思議就是坐在椅子上,聽完當事人的陳述,馬上就可以把謎底掀出來的人,完全不用進一步的調查。從趣味的角度來說,「安樂椅神探」是推理本格派的極致,因為它具有完美的公平性,偵探聽到的敘述和讀者看到的敘述是完全一樣的,所以偵探能想到結果而讀者想不到,那真只能怪讀者自己笨了。就創作的角度來說,「安樂椅神探」是大幅減少篇幅的好方法,因為略去大部分的調查過程,整個故事大概就是分為「開頭」--「敘述」--「推理」三個段落而已,原則上這樣的故事只能用短篇呈現,至少我還沒在長篇中看過有這樣的例子;另一方面,「安樂椅神探」的謎題安排必須極盡巧妙,謎底必須是已經揭露,但一般人(敘述者)看不到,而偵探一看即知的地方。這樣的設計說老實話很困難,因為沒有多餘的調查過程,因此線索無從隱藏,要怎麼讓讀者在看完敘述還想不出所以然,但看完謎底卻有恍然大悟之感,全憑作者功力的展現。我印象最深的「安樂椅神探」作品是<角落裡的老人>,另外林斯諺先生之前人狼城得獎作品<羽球場的亡靈>也安排得很好。

 

    不過以我自己的觀點來說,我並不是很喜歡「安樂椅神探」的東西,因為這種東西現實上不可能存在,第一、沒有敘述者可以客觀敘述整個事實經過,而在敘述中還提功必要線索;第二、若以提供必要線索,一般人花點腦筋都能找到答案,安樂椅神探通常只是把敘述者或警方寫得太笨而已;第三、沒有人能只聽敘述就信誓旦旦說自己找到的是真相,除非這個人就是犯人,或是台灣報紙的記者。

所以很多安樂椅神探所做出的結論,看起來只是拼湊的,還有很多的可能性被忽略掉。

 

    但我還是寫了一篇我不喜歡的故事,基本上只是為了節省篇幅而已,我當然還可以讓小范離開他的辦公室,實地到蕭家去走一遭,讓線索慢慢浮現,才做出最後結論。不過寫這篇時可能有點偷懶,所以就乾脆用敘述帶過就好,事實證明這不是個好方法,這篇感覺推理很虛弱,完全是個倒果為因。

 

    至於字謎部分大家看看就好,我還滿喜歡設計字謎的,中國字要設計字謎其實很簡單,古代有各種不同的典型可以參考,只是放在故事中要安排的好,還是需要一翻設計。順道一提,最初我設計的十二字批言是「木無頭,腰無肉,米自走,人皆說」,這樣頭兩句就對仗、押韻又協平仄,可惜我一直沒辦法把「木無頭」塞進故事中,算是一個遺憾。

 

    最後要補正一點,寵物先生說我加入原住民巫術這點大大增加本篇的「知識性」云云,我在這邊補充一下,台灣平埔族中並沒有「麻賽」這個族,只是我在寫作時看到一篇關於哈佛大學的報導,哈佛在波士頓,波士頓在麻賽諸塞洲,所以我就隨便起了個族名。至於關於巫術部分,有些部分是真的,例如巫者一般以女性為主,且世代相傳者,要成為巫者前必須拿米到茅廁祭現等等,不過有些是移花接木自泰雅或邵族的巫術,各位若有興趣坊間研究原住民巫術的作品甚多,千萬不要被小弟誤導。若您正好是原住民,也體諒小弟寫作資質駑鈍,不得已才要扭屈事實來搭配故事進行,千萬不要說我污蔑原住民文化,恕罪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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